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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高考改革方案

宋紫宁2024-12-29 21:12:32

天津新高考改革方案

2016年,天津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从2017年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2020年第一次新高考。新高考不区分文理科,采用3+3高考模式,前3个是中文的、数学、3门外语考试科目,第二个3是从剩下的6个门中选择3个门,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第四、中共中央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需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以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基本出发点,根据国家总体要求,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扭转应试教育片面倾向,减轻学生过多的学习负担。推动高中教育多元化特色发展,增强学校活力,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宏观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有效保障考试和录取机会的公平、计划披露、结果是公平的。

3。遵循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则,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优势,增加学生的选择。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性,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4.。制度设计涉及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调教学实施、参加考试、招生管理综合改革,做好各项改革的协调和支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逐步实施。

(三)改革目标。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2017年全面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科学基础基本建成、公平的,符合教育法规,符合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色的分类考试、概述、多次招生的考试招生模式,合理且公平、科学选拔人才、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深入贯彻党中央精神、国务院关于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的要求,继续实施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国家指令性计划。结合城市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趋势,参考实际生源、院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加大招生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按省份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及规划规模,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争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扎实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完善高中生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制度、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继续实施向本地区初中合理配置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和要求,修改完善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类别和内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分级考试。资格考试的内容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设置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共同技术、音乐、运动与健康、艺术14科,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过于偏颇。分级考试的内容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学生正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当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了一定的了解后,根据院校要求和自身优势,在思想政治方面、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独立选择6门生物科目中的3门作为分级考试科目。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办法。中国人、数学、外语3科资格考试,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的资格考试和排名考试,全市统一主张、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标记。信息技术、共同技术、音乐、运动与健康、美术5科资格考试,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资格考试,市统一要求,区县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资格考试分布在高中三年,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则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为发展学校特色创造条件;每个科目的资格考试,学生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对于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提供另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分级考试仅限当年参加高考的学生,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每个科目的分级考试,学生只能申请一次。逐步探索向不同年级开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两次或以上考试机会、学生更改选修科目的方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公众参加。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资格考试成绩以“通过”结尾、“不合格”的呈现。资格考试科目成绩的通过是普通高中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可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分级测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是A、乙、C、D、E五级。学生选择的三门分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计入录取总分时,各科目成绩从5级细化至21级,相邻两个级别之间的分数差为3分,起点为40分,满分100分。

2。

(一)完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要求,修订完善我市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6年选择部分区县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评价内容凸显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优秀表现,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完善全市统一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合理且客观、现实、监督机制准确记录信息。

(二)推广运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高校招生应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高等院校招生、用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等学校要立足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方法并提前公布。招收学生时,应当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通过集体评审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参考。

3。

(一)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2017年起,天津市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以春季高考为主,分别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春季高考将成为天津市属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基本形成与统考相对分离、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高职高考招生制度。春季高考录取学生,不能再参加统一高考。天津市其他高职院校仍通过统一高考招生。

(二)完善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程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的要求,修改完善我市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程序。2017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春季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合性测试,文化素质分数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通过春季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探索以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成绩确定春季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的方法。

(三)完善高职院校统一高考招生办法。2017年起,参加统一高考并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以语言为主的高职院校、数学、3个外语科目统一高考成绩,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

4.。统一高考学科命题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科学设计试题内容,注重基础知识、突出全面性、把握时代、反映局部性。坚持能力和意图,注重考验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法,加强评价管理,改进标记方法。加强专业命题管理团队和命题专家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能力和命题水平。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显着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削减、规范高考加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的鉴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使信息公开化、公开化。

2。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统一高考后将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安排。高等学校应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根据高考成绩和学校独立评估,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择具有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的学生。符合院校要求的学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单独填写自主招生申请,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进一步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正义。

3。高等学校应进一步完善招生规定,考试招生有关事项应当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来检查学校测试、现场入场及其他方式,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响应各种问题。建立招生责任制,大学校长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高考统一实行成绩公布后填写报名表的办法,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数量。完善平行志愿者备案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通过春季高考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自觉接受学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加强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诚信体系,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强化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从2017年秋季开始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科科。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中文、数学、3门外语,统一高考时间为每年六月。2017年起,基于高考现有的两项英语听力测试,实施两次高考英语笔试,给学生两次机会,通过进行两次其他科目的考试来获得经验。英语科目成绩以笔试和听力考试的较高分数为准,计入高考总成绩。2017年、2018年、2019年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于每年3月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将于6月高考期间举行。2020年起,初中生首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门听力考试)将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时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将于6月高考期间举行。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机考方式,力争一年内多次考试,学生自愿参加,最高分将计入高考总成绩。

2。探索实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20年起,统一高考录取总分由中国确定、数学、学生自主选择的三门统一高考外语科目成绩和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由,作为大学录取的基本依据。高考总分录取分数线为750分。在,中国人、数学、外语各科满分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2017年起,高等学校要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需求、生源等因素,从思想政治上、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门科目中的生物,按专业(类别)或学科类别(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提出选科要求,2020年起用于大学招生。学生满足任意 1 门学科要求,满足申请要求。对于不需要选科的院校,学生申请时没有学科限制。

三、安全须知

(一)加强宏观管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价体系,通过专项督导,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引导基础教育机构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高等学校应发挥招生选拔主体作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人才选拔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普通高中设备设施建设、师资配备等方面条件保障,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加大对统一高考的关注力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投入,强化主张、阅卷场馆和标准化考场建设,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完善全市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促进人员专业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法规要求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释疑、凝聚共识,让学生和公众了解改革的意义、内容及相关政策法规,共同努力,为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独立选择的能力,加强学生的、师资队伍廉洁教育与管理,积极创建诚信考试、公平选拔人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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