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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宋紫宁2025-01-29 11:11:23

河北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河北新高考将于2018年起实施,也就是说,从2018年9月高一学生入学时起实施,2021年第一次新高考已经举行,采用3+1+2新高考模式,不论文理科,中国人、数学、外语统一考试,还可以从历史或物理中选择 1 个首选科目,从其他科目中选择2个科目,然后选择考试科目,总分750分。

一、基本原理

1.遵循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进推进。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统筹我省高中教育教学发展、高中学术能力测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高专考试招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有序实施、稳步前进。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制约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制度约束、机械问题,实现制度创新,彰显河北特色。

3.维护公平正义,首选。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实施择优录取,确保高等教育考试的公平录取机会、计划披露、结果是公平的。

4.坚持多元化招生,科学选拔人才。遵循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则,科学施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重录取机制,不断增强高等院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和认可度,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落实全省统一主张、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继续深造的重要依据。

从 2018 年秋季一年级学生开始,学术能力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学生必须取得合格的考试成绩才能毕业、承认高中同等学历的主要依据;选拔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资格考试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所有科目,具体来说,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艺术、运动与健康、共同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14个科目。

选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课、历史、地理、物理、化学、6门学科,包括生物学,学生根据院校相关专业的要求以及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科目,从以上 6 门科目中选择 3 门参加选修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应在历史和物理之间选择 1 个科目,在思想政治方面、地理、化学、从生物中选择 2 个科目。普通高中学生凭相应科目合格考试成绩申请选修科目。

2.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

3.考试对象。所有高中生都必须参加资格考试,中职学生、社会工作者也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应当参加选科抽查。

4.考试时间。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

每年组织一次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在6月高考后举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只能选修一门选修科目。可选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后,在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规范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养学生良好人格的重要手段,它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它是学生毕业和进入高等教育的重要参考。

1.评论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应体现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特长,注重检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2.评估流程。学生应该在老师的指导下,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学期末组织、选取重要活动的代表性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应多渠道选拔学生、披露用于招生目的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已审核、公开真实记录信息无异议,由学校上传至全省统一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按学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记录电子档案。当学生毕业时,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形成电子档案。

3.使用材料。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使用。高等学校要立足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细则及电子平台使用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2021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参照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模式。

1.统一高考科目考试。

(一)科目及分数。高考科目统一为中文、数学、外语,使用国家统一试卷,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不论文理科,结果在当年有效。英语、日本人、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

(二)考试安排。中国人、数学、外语考试按照国家统一安排于每年6月份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当条件成熟时,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考生总分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在,中国人、数学、外语使用的原始成绩计入考生的总成绩,每科满分150分;对于物理或历史,原始分数将用于计算考生的总分,每科满分100分;政治的、地理、化学、生物按照成绩评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

确保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选修科目分数的可比性,基于统计原理,上述四科遵循等比例换算规则,实施成绩分配。

3.入场。

(一)高校招生专业学科要求。2021年起,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学科和专业基础的需要培养专业人才,科学合理设置选修科目要求。考生所选择的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科目要求,您可以申请该专业(类别);无明确学科要求的招生专业(类别),考生在申请时可以选择的科目没有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别)选科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批次及录取方式。逐步合并本科批次、第二批本科招生,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为本科、两批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增加本科批次考生提交申请数量和征集申请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考生自愿申请需求。

2021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细分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考生偏好由“专业(类别)+学校”组成,实施并行自愿备案,增加高等教育机构和学生之间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申请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将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凸显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和普通院校招生考试相对独立,推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评价办法。

1.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实行专业类别联考招生,招生计划针对普通高中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情况,考试题目由各招生学校联合订制。

(一)考试。普通高中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得分在学业水平测试中使用汉语、数学科目成绩;职业技能部分由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由联考招生院校根据录取专业(类别)需要确定,高中外语学术能力测试、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指定一门生物学及其他科目将被计算在内,职业适应性测试由联考招生机构组织。招生机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注明科目,提前向社会公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测试科目是中国人、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相应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没有相应专业考试成绩者,必须参加招收学校联合组织的技能考试。

(二)乐谱构成。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总分750分,文化素质部分满分300分,专业技能部分满分为450分。

(三)入学。申请同一专业类别内的平行自愿提交,逐步探索一级多元投资,增加院校和候选人选择的机会。

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将在年度招生文件中另行公布。

2.综合培训考试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继续做好初中毕业生三、二类招生工作、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及相应的培养模式,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大学毕业、应用型本科课程互联互通、一体化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提倡以技能为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

3.继续保留考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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