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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杨馥欣2023-04-22 12:42:38

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示,主要包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1958年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之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国民教育办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和内容开发,育才育人、艺术研究成果、创意展览表演,成为历史悠久的学校、显着的地域特色、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了祖国特别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昌盛、促进社会文明建设、为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积极贡献,是新疆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上文化传播的使者、“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占地面积1000亩。有一所音乐学校、舞蹈学院、艺术学校、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与电影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设施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设12个教学单位的中等艺术学校,涵盖研究生、大学本科、中学水平,目前有5,500名全日制学生。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艺术类下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领域19个方向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级专业工地7个,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工地,7个自治区一流课程,1个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疆首批思政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文化润江创作研究院,有音乐、舞蹈、艺术、设计、书法、媒体、剧情影视、文化艺术等8个创意研究中心;还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艺术学院、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等4个研究所、2个艺术和设计画廊,游心怡舞蹈团、唱诗班、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及一大批校外实践创作基地,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数万名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有教职工700人,其中专任教师480人,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1人,190名硕士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教学老师、天山人才、文化名家和“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22人。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部、各级局科研项目422项,出版专着、发表学术论文837篇(篇);《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会科学期刊”,学校科研质量和学术水平呈现快速提升态势。

学校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全国冬季运动会、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全国各自治区重大文艺演出,创作推出了一大批走访天山南北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师生在国内外各类演出中获得国家级比赛奖项770余项、960余项省部级竞赛奖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作为中国-东盟艺术大学联盟、中俄艺术大学联盟首批成员,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20余所高校、艺术团建立友好交流,与全国30余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建立全方位长期对口支援合作关系。

最近几年,学校成绩显着提高,增加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曾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进入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文明校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准确贯彻党的新时代治疆方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继续坚持“团结、勤奋、奉献精神、尚美校风与“传承与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落实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美德和艺术),建立三个团队(教师、管理团队和服务团队),落实四大重点(立足安全稳定、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为导向、着力提升内涵建设质量、改革创新驱动),走向“有特色的、突出优势、立足新疆、服务全国、为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培训目标

修德、智慧、身体、美丽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现、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申请条件

1个.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要求。

2个.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及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3个.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选科无限制,专业申请要求请查看专业说明。

三、招生专业及组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的要求,2023年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根据省统考分科对应关系限制报考范围,考生报考所在省统考相关专业且符合标准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且成绩已经达到本科及格,省考不及格者,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省统考分科对应关系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分科对应表》,如果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多个省统考分科,如果您通过了任何一个子类别,则可以申请考试。各专业入学考试如下:

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1个.注册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所在省统考相关专业且符合标准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且成绩已经达到本科及格,省考不及格者,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二)我校组织的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参加全国高考。

(三)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采用网上考试方式,考生不得报考专业(含方向)。

(四)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专业信息及注意事项。由于未能按要求注册,拼写错误、错误的申请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因网上缴费不全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候选人自行承担风险。

2个.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5-20日;在线考试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可能会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考生登录新疆艺术学院官网https://万维网.xjart.教育.cn,选择“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进行报名,或直接登录我们的本科招生网站https://bkzs.xjart.教育.cn/,选择“专业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二)考生登录,填写候选人基本信息。(未按宣传册要求报名者、拼写错误、网上填错信息、填写虚假信息者,将无法参加专业考试。)

(三)在线评审,上传ID、考试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专业与省统考相关,需上传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明,统一考试不涉及专业的,需要上传艺考证书图片等。

(四)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测试,遵守考试纪律,避免作弊。

(5) 申请过程中,考生应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支付成功后,无法更改和退款。

3个.2023年我校仅招收以下类型的音乐表演类专业,任何未列出的类别将不被当年接受,详情如下:

(一)声乐演唱:美声唱法、民间歌唱;

(2) 键盘演奏类:钢琴、手风琴;

(三)西洋乐器演奏: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古典萨克斯管、小的、喇叭、长号、大、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器;

(四)民族乐器表演:二胡、琵琶、古筝、洋琴、竹笛、唢呐、回波、艾杰克、采摘、卡龙、撒旦、手鼓、东布拉、马头琴、库姆兹;

(5) 现代音乐:流行歌唱、电吉他、电贝司、流行萨克斯管、流行打击乐、流行的键盘、双排键。

4个.单栏类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5个.具体考试要求见后续通知。

四、录取方式

(一)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

入学时,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就和、智慧、身体、美丽的、全部劳动量,首选。考生报考所在省统考相关专业且符合标准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且成绩已经达到本科及格。不同专业(含方向)录取原则如下:

1个.按高考文化分数排序

来自其他省份的候选人:广播电视总监、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与制作、书法,以通过省考为准,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管理类专业按照各省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

新疆考生:在通过新疆书法专业统一考试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总监、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与制作、艺术管理专业按照第二批新疆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2个.按专业成就排序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舞蹈表演、编舞、编舞、代理专业,在中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个.按总分排序

作曲理论与作曲技术、录音艺术、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中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在通过省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类:精美艺术、绘画、雕塑、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通过省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服务时,如果你服从调整,转移到尚未完全注册的专业,忤,后台文件处理。

综合得分=专业成就×系数×50%+文化成就×50%

系数=高考文化满分/专业成就满分(普考或校考)

4个.入学程序,最后一个地方同时出现,高考文化成绩录取专业按语言分类、外语、高分考生数学顺序优先;按专业分和综合分顺序录取的专业按文化总分排名、语言、外语、数学顺序优先考虑分数高的考生。

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省,统一排序,文科(历史和物理)专业数量未单独列出。如部分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有其他要求,根据省规定。

6个.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可以自行设置准入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原籍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文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7.负责录取批次或其他录取事宜的省级招生部门对考生录取来源另有要求的,我校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二)普通本科非艺术类专业

普通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各省(自治区)为准、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相应的普通本科生分批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原籍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普通本科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确定候选人的录取专业。当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服务时,如果你服从调整,转移到尚未完全注册的专业,忤,后台文件处理。

五人制、指示

1个.报考我校各专业网考的考生将于2023年4月下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按照系统提示保存证书。

2个.通过专业考试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艺考相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新疆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填写提前批准的艺术类A Section志愿)。

3个.特困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规定请咨询我校学生处,电话 0991-2568513。

4个.考生参加文化测试,外语不限,但入学后,我们学校只提供英文教学。

5个.新生体检,患有疾病的新生儿,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为不适合在校学习的,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经学校同意暂不予报名,保留录取一年。

6个.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专业评审测试,审核结果不合格(包括审核期间违反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考报名、参加考试、在体检等环节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我们学校会处理不同的情况,直至撤销录取。

7.我校招生信息以本宣传册及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我校官网公布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个.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学生来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学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上级调整收费标准时,学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文科学士学位:6000元/年

普通本科:3200元/年

七、其他

(一)声明:

1个.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2个.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3个.除规定的注册考试费外,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赞助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4个.对于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联系方式:

1个.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咨询邮箱:xjart_zb@163.com

2个.各教学单位咨询电话(区号0991):

音乐学院:3110025 舞蹈学院:3100306 美术学院:2555723 设计学院:2552715

书法学院:2501689 传播学院:2552423 戏剧影视学院:2551075 文化艺术学院:7520963

3个.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4个.团结路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邮政编码:830049;金桥路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邮政编码 830023

5个.学院官网:https://万维网.xjart.教育.cn/;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xjart.教育.cn/

6个.招聘微信公众号:《新艺招录就业处》

附件一: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PDF格式

附件二: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分科对应关系.PDF格式

点击链接查询附件信息:https://bkzs.xjart.教育.cn/2023/0109/c2147a13959/页.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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