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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表演专业)

杨馥欣2023-05-15 17:52:48

2023年中山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表演专业)

2023年中山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表演专业)公示,主要包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中山大学2023年艺术与音乐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这本小册子。

第一条 学校介绍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拥有一百多年的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大学,部共建,中山大学成为中国一流大学、国际知名现代综合性大学。现在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由五个校区和十个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中心。

中山大学人文社科、理学、医学、工程等学科基础扎实,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办学,现已形成“综合、研究、“开放”功能。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直面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人民的生命健康为根本定位;确立“三校五校”错位发展、共同努力支撑的发展理念。学校着力推动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从常规开发到主动开发,从文理医优势到文理医工农综合发展。现在,中山大学站在新的起点上,为在国内高校中排名第一,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18年6月,立足于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交叉学科的土壤,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战略需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秉承“向善致远”、精益求精”的理念,致力于建设一流的艺术院校和学科,培养艺术人才、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的重要高地。

学院现有音乐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硕士、艺术理论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熟练的业务、创新的师资队伍。学院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德、智、体、艺、劳并举”,培养“科学、完整性、竞争性训练计划,建立人文基础、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课程衔接的教学体系,坚持专业课“一对一”教学。学院贯彻落实学校“五个融合”、“三全育人”人才培养体系,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和辅导员,打造专业实践基地,引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023年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四年学业,招生曲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民间音乐、西方打击乐器(不包括爵士鼓)和笙。学校有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唱诗班、钢琴俱乐部、手风琴俱乐部等艺术俱乐部,配备专业音乐厅、排练厅、琴房等硬件设施,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艺术实践平台和强有力的学习保障,致力于培养高水平的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优秀的理论和应用、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成绩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学历。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项目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55人,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招考方向

科类

计划

安徽

声乐(美声、民族)

不分文理

2

民乐(琵琶、二胡、竹笛)

3

山东

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综合改革

3

声乐(美声、民族)

2

钢琴

2

湖南

声乐(美声、民族)

历史

4

民乐(琵琶、二胡、笙)

4

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3

器乐(小号、手风琴)

2

广东

声乐(美声、民族)

不限选考科目

2

钢琴

8

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5

器乐(古典吉他、单簧管)

3

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2

器乐(小号、手风琴)

3

民乐(琵琶、二胡、竹笛)

5

2

笔记:具体方案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第三条申请条件

(1)满足教育部及原籍省份艺术类专业2023年录取要求。

(2)必须参加原籍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申请专业(招生方向)对应的艺术类考试,且专业省统考和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关要求。

(三)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热爱艺术。

第四条招生政策

(一)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我们学校不举行校考。

(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是否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然后实现它的归档方法,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

(三)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备案,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省考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能转非艺术类专业。

第五条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元,000元。

第六条监督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在录取后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用乐器除外,由学校统一配备,学生自备的其他乐器。

(三)中山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履行招生工作督办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项监督职责。

第七条附则

(一)本宣传册适用于中山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手册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授权的中山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如有调整,然后按照新政策。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入场.系统.教育.cn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主页:网址://艺术.系统.教育.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艺术学院电话:020-89999810

监督举报电话: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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