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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宋紫宁2023-05-17 09:30:00

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相关内容,从招生手册,以供参考:

录取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各省(自治区)、市)入学考试招生计划,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市)统一普通高考。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实行分门别类招生,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考试,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录取。艺术和体育、《特殊转账本》、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的考核方式,详见各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预备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根据教育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学校有关招生政策。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入学编舞(教师培训):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学校考试及格线的考生(以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或,按专业成就降序录取。

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根据综合得分(综合得分=[(高考文化分数÷文化满分)×0.6+(专业分数÷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书法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书法专业校考及格线(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线)的考生,根据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文化成就×0.4+专业成就×0.6) 录取顺序从高到低。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及格线的考生(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根据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文化成就×0.4+专业成就×0.6) 录取顺序从高到低。

运动的、进入艺术类各专业档案的考生,如果对应的排名分数相同,学生将按文化成就降序录取,如果文化成就相同,参照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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