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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李月婷2023-05-26 09:20:50

2023年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湖北文理学院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实施“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管理系统,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综合测量、首选。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时,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根据报考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实施顺序自愿备案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首先选择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平等对待新生和往届学生。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 考生录取时查阅档案的比例由各省(区)确定、市)执行规定的备案比例,其中,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齿轮调整比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齿轮调整比控制在120%以内。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增分或减分考生,学校认可的。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根据我校专业培养需要,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英语,非英语国家的候选人慎重申请。

第十五条 进阶考生的主要任务:

(一)原则

1个.实施“专业(类)+院校”备案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入档考生将根据报考专业(类别)进行专业安排。

2个.传统高考省份及实行“院校专业组”备案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备案考生(专业组)按分数(备案结果)从高到低分类,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依次填写的专业志愿确定。当候选人填写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候选人同意调整,然后他们会被分配到没有完全注册的专业;不同意调整,然后会被处理为退会。

(2) 同分排序

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申请者。相关主题标记的比较顺序:

1个.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言、外语、文学综合/科学综合、综合文学和综合科学最高分;

2个.新高考改革“3+3”示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言、外语、三门选修科目之和、选修科目最高分;

3个.新高考改革“3+1+2”示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言、外语、首选科目、重选科目总和、重选科目的最高分。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总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专业的一般入学要求:艺术、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应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档案的资格线;专业课应按省招生办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联)试,并获得证书,专业课考试成绩以省统(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类各专业备案排序结果按各省规定的统一换算标准执行,如果各省没有统一的换算标准,根据综合评分“专业课分数×60%+文化课分数×40%”,入学率从高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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