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录取依据。我院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考生意愿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本着公平的精神、只是、开放原则,对于申请我们学院的候选人,从德、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五方面综合考核、概述、首选。
第十二条 纳入“平行志愿者”。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区,根据学生情况确定升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105%。已提交申请的候选人,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专业自愿调整者,我们学院会录取所有的,不做退加工。
第十三条“连续志愿”的准入。对于实行“顺序自愿”录取的省份和地区,优先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没有足够的首选候选人来申请,第二选择的候选人将被录取,等等。
第十四条 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考生的提交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偏好依次排列。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学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中国人、数学;非文学专业相关科目为英语、数学、中国人)。
第十五条 专业调整。如果候选人所填写的职业愿望无法得到满足,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分配给未达到计划配额的专业,直至名额满为止;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提款处理。
第十六条 积分政策。享受省(直辖市)、按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获得加分的考生),按省(直辖市)、自治区)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省、市有关准入规则。为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考生,招生时按照省、市2023年招生工作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我院招生专业(类别)以上13个省市考试科目要求、综合质量档案的使用方法,请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网公告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施“招生计划一”:1 个范围,录取规则 按专业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要求。我院外语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言考生,但是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本人、韩语专业还招收相应语言的考生。非外语专业不限于外语语言。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按照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学校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各省(区)执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颁布的相...
第七条 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录取...
第九条:高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只是、开放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
入场规则
第十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
第九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开放程序的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
入场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
入场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各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颁...
入场规则
第八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开选拔、开放程序的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
第八:我校招生遵循公开、公平的、正义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录取依据...
第九条 学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颁布的相关...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主要录取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