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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李朵雯2023-12-06 09:55:19

2023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淄博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施行。

特别提醒:身体状况不适合任教的考生,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报考教师教育专业(请参考《山东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要求:无需口试,专业语言不限。

第十四条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备案比例调取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份的自愿设置和录取原则进行招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将根据自己的喜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按照志愿者优先的原则,考生录入档案后,录取按照专业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第十七条 专业招生时,专业间不设年级差异,相关科目无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类别采用综合成绩(与同类本科专业相同换算方法)报送档案,根据候选人的意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专业招生:

候选人中的体育专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并行时间,录取将根据专业表现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确定入学资格时,为候选人提供各种奖励积分、扣分将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区)、市)官方网站、淄博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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