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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宋紫宁2023-12-06 14:37:46

2023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政策实施,遵循道德、智慧、综合测量原理,首选。

(一)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拟开办省(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规定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实施办法实施。服装及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录像艺术四个专业的招生类别均为美术专业,书画艺术招生类别为书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乘专业考生须通过面试后方可报考。

(三)春季高考专业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春季高考)实施办法》执行,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招生由山东省教育厅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规定的有关规定。

(五)紧缺计划,按计划设立省(区)招聘机构,按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 商务英语专业英语语言要求,没有口试,其他专业语言不限,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由省招生机关审核,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网站、通过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持有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应当遵守学院新生录取须知,按时到学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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