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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学院录取规则

杨馥欣2023-12-07 10:08:54

2023年潍坊学院录取规则

潍坊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政策、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考排名、艺术和体育专业的成就、专业志愿者、体检状况,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升级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文科专业招生办法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录取专业按照考生选择专业的先后顺序确定。对于具有相同文化分数的候选人,如果产地规定了排名的确定原则,根据其规定;如果没有指定排名原则,文学和历史类别按语言划分、外语、根据数学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科学与工程(按数学顺序排列)、外语、排名由汉语学科成绩决定,分数高者排名第一。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别)的相关规定。按专业组备案省份,其专业安排以“成绩第一”为原则、遵循“自愿”原则。

内蒙古实施“招生一号计划”:1 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入场的原则。

公费师范院校学生的录取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文体专业招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根据高考成绩,根据“分数优先”、本着“自愿”原则择优录取。

(一)山东省艺术类、体育专业采用统一考试成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入学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山东省以外地区

1.本科艺术专业,我校采用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等级相同时,录取将根据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2.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等级相同时,录取将根据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第十六条 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厅。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统考外语仅限英语;其他专业统考外语不限,但我校非外语专业公共外语原则上为英语。

第十八条 奖励积分、减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而定、市)法规实施。

第十九条 普通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为方便组织教学,舞蹈本科专业(体育舞蹈)男女招生比例为1:1。

第二十条 不符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和我校上述招生原则的考生,予以退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寄往被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所列的邮寄地址和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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