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蚂蚁

2023年齐鲁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李月婷2023-12-07 13:38:53

2023年齐鲁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六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地,根据学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要求确定招生比例,高级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一)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

高考改革各省市招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别)规定的科目。

按“学校+专业(类别)”备案的省市,入读该项目的考生将直接被相应专业(类别)录取,因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等原因无法录取的考生,学校撤回档案。

按“学校+专业组”备案的省市,晋升到下一个级别的候选人属于他们选择的专业组,按“分数优先”,按“自愿”原则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因不服从专业自愿调整、因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等原因无法录取的考生,学校撤回档案。

(二)其他未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

对于实施并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按“分数优先”,本着“自愿”的原则接受投稿,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首次提交申请时,招收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

对于入学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学校,分配专业时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如果你没有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差距专业计划,参考候选人的志愿者身份和相关科目成绩,调整录取资格不足的专业;如果你没有被相应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被撤回。

对于尚未实施并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根据《志愿者第一》,录取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来注册您的第一志愿时,重新接纳后续志愿者候选人。

(三)备案结果相同时,如果产地规定了排名的确定原则,排名较高者优先;如果没有指定排名原则,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学和历史类别按语言划分、外语、根据数学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科学与工程(按数学顺序排列)、外语、排名由汉语学科成绩决定,排名较高者优先;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语种排序、数学、外语、所选科目的最高分将决定排名,排名较高者优先。当各科成绩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首选。

(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录取规则 1个范围内按专业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和省、自治区、贯彻落实市有关文件和规定。

(2)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及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山东省:考生入场,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服务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果(含政策加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文化分数保持不变,然后按语言、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采用学生所在省份统一艺术考试成绩,考生录入档案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服务原则”,按照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艺术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备案结果、文化成果(含政策加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文化分数保持不变,然后按语言、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录取专业。

(3) 音乐表演(声乐指导)、音乐表演(键盘方向)专业仅对山东省学生开放,使用2023年山东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且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本科统考合格线。考生入场,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服务原则”,按照山东省音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果(含政策加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文化分数保持不变,然后按语言、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录取专业。在,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考生专业技能测试1必须是声乐,演唱方式为美声唱法、民族歌唱或流行(流行)歌唱;音乐演奏(键盘方向)考生专业技能测试1必须是器乐,类型为键盘。专业技能测试1 不符合我校专业(方向)招生范围的考生,将被退学且不会被录取。

(四)文理结合的艺术类专业招生:严格按照各省考试局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别分为文科和理科(或物理)、历史类)安排单独招生计划的省份,招生专业遵循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分为文科、文科和理科(或物理)、历史类)单独入场。

(5)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及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色盲考生,学校拒绝录取。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准入规则: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范围为山东省考生,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和《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指南》执行。

第十九条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项目招生类别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以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部分院系(学院)按专业制定招生计划,完成入学。学生入学后,一年级学生,无论专业,实施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第一学年结束时,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相关规定,在专业类别中选择专业,并以所选专业毕业。

第二十一条 招聘信息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校园网站及其他规定渠道及时公布,并按时向省招生主管部门报告。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以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