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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李月婷2024-04-07 10:57:13

202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招生”,“省招生监管”招生体系,并根据当年招生录取政策负责处理剩余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以省(直辖市)为基础、自治区)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调整比例。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省(市)、自治区)各项“投资加分”政策,并以申请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置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中明确注明的专业除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参加考试的语言。非外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以英语为教学语言。部分专业需要开设与专业岗位对应的其他语言试点教学班,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班。招生时对外语单科成绩有明确要求的所有专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我校录取的学生来源,统一确定外语科目成绩,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对申请入学的往届生和新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市政府),学校招生将遵循平行自愿提交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检查,首选。未完成的项目将招募志愿者。

实施非平行志愿服务的省(自治区)、市政府),学校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名额未满时,申请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可以被录取。

2.高级候选人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当候选人的职业抱负无法得到满足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部署,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考生将被分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部署,我校将取消该档案。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专业成绩认可及录取原则:

1.我们学校的美术课、体育专业专业考试成绩的认可

我们学校所有的美术课、体育招生专业成绩根据招生计划向省(直辖市)发布、以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符合本省(直辖市)招生计划、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专业表现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考试成绩进行全面审核。经复审确认不合格者,根据情况,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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