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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规则

杨馥欣2024-04-11 18:56:23

202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录取规则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八条 高校招生计划以省(区)为准、以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可以申请其他语言,考试语言为非英语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英语考试,此类学生请谨慎申请。

第九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灵活指标,用于调整省(区)、市)网上报考我院学生来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我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

第十条 自愿申报批次顺序,当首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数量仍然不足,志愿者收集可用。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已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项目可征集志愿者。若招募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调整至生源质量较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校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安排专业时,根据实际申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申请成绩由学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规则生成,以及我校收到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显示的实际提交成绩(含小数部分)。当提交分数相同时,按省(区)、各市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排名)。未提供提交的排名,依次比较数学、中国人、外语成绩。无法满足其既定愿望的候选人,如果你遵循专业调整,考生将根据申请成绩被其他空缺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以当年所在省(区)为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文件的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整和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允许撤档的省份录取过程中,保障被录取考生的权益,有强烈放弃学习意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提款申请及其他附件材料,学院将取消该档案。不允许提现的省份,学院将按照学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第十四条 录取过程中,如果各专业申请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济及学生来源省(自治区)、经市级招生部门协调批准后,个别专业招生计划将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美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与数字媒体艺术)考生须通过省级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文化类课程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课同分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对比,首选。若与各省招生政策不一致,录取将根据各省实际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执行、卫生部、贯彻执行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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