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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吴雨欣2024-04-13 14:37:34

202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按照“招生监督”原则进行。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分为理工科、文学与历史、按艺术类别按专业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落实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招生模式的招生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及招生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考生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序贯志愿的省份晋升比例普遍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院认可省招生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考生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一般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高考成绩符合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份志愿者申请及录取模式,录取和选专业遵循择优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平行申请职位的顺序录取最优秀的候选人。

当候选人无法满足他们所有的专业偏好时,如果你遵循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成绩,转入计划中尚未完成的相应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进行提款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已通过专业科目(省统考或省联考)、政治、思想、道德、体格检查资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专业课从高到低录取最优秀的学生。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录取将根据文化科目的最好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当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录取将根据候选人的排名而定。陕西广播主持艺术专业凭文化课成绩录取。

各省级招聘是否有具体规定,按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当按照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科目范围填写申请表,招生按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录取将根据专业偏好在1个范围内排队。”。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除了艺术类专业,学生可以在学校第二学期结束时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政策与本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根据所在省份招生政策。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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