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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胡珏宁2024-04-18 18:17:50

202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录取规定、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的精神、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测量,首选。

第十四条:同一专业选拔范围内,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候选人的主要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时,如有专业调整,将转至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将被撤回。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市政府)另外规定、减分政策,添加、减分后形成的申请分数作为录取和专业安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学院对申请入学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七条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能照顾自己的残疾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符合录取标准者,正常入场。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申请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中、专业成绩达到省生源控制线后,录取将根据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相同,然后根据高考语文文化成绩、外语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安排招生专业时采取“分数第一”的原则,无专业水平差异,基于候选人的分数和职业抱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抱负无法得到满足时,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未满专业的考生;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将取消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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