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报名条件
(一)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要求的、符合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可报名。
(二)新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必须符合所选专业高考科目要求,其他省(自治区)、市)考生必须满足所选专业的学科要求。
(三)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可以参加考试的外语,然而学校的公共外语班只提供英语课程。
(四)申请我校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考生,需要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五)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的男女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统一艺术考试。
第十二条 入场规则
学校以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为依托、市政府)大学入学要求,落实学校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主管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公平地、民众、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计算机化远程在线招生。
(一)按各省(自治区)分、市政府)候选人申请状态,与省招生部门协商确定将被访问的考生档案的比例,志愿者按批次提交,原则上,变速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控制在105%以内。如果生源不足,然后参加平行院校的招生征集(含学院服从志愿)或按规定选拔其他招生。
(二)普通招生
(一)进入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按各省(自治区)、各市)投资档案划分准入依据,实行“分数第一”、“遵循志愿服务原则”,录取专业根据考生实际申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当实际备案结果相同时:
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中各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和排序、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然后选择科目,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候选人;
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各省考生按照语文科目成绩排名、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所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入选科目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第二,若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候选人;
外省文史类考生分为、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理工科考生应压数学、中国人、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一”:录取规则 1个范围内按专业优先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
申请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专业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入该项目的艺术考生,按各省(自治区)、各市)投资档案划分准入依据,实行“分数第一”、按照“自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当备案分数相同时,艺术类按照重点分优先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我校艺术类招生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市政府)不遵守规定,按省(自治区)、各市)相关规定执行。招生信息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的规定、直辖市)实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直辖市)按照本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整考生职业志向的参考。
(七)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一致、市政府)招生政策不符合,实施所在省(自治区)、市政府)招生政策;如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各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育部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落实学校责任、省级招生部门监管的招生体系,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根据公平原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平选择、公共程序、“择优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本章程公布...
入场规则
长沙医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昌医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华大学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符合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可报名。
第十条 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符合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第八条 录取原则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艺、劳动技能综合考...
第十二条 乌兰察布医学院招生实行“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原则。
(一)学院按省划分、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现状,根据各省、自治区、接受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申请比例。
第十条 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