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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李月婷2024-10-09 13:50:13

2023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入场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助学金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依法招生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等学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推动科学招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提高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3]1号)、各省及省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章程是专门制定的。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

一、机构层面、自然

学校全名: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国家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相城区西洋平路27号(市区)

学校级别: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三年制教育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当局: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漳州市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创办的陇西师范学堂(其前身为清乾隆二年创办的丹霞书院),深厚的文化底蕴,红色基因亮点,徐地山、杨嫂、黄殿成、沉柔健、彭艳娇等著名专家学者,彭冲、方毅、王德、苏静、李兆兵等老一辈革命家均为该校校友。教师教育系、学前教育系、文化艺术创意系、经济管理系、景观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丹霞通识学院、10个继续教育中心及其他教学机构,涵盖40个专业,其中师范专业(国控专业)12个,教师教育初步形成、文化服务、金融与商业、数字信息、园艺、食品行业及其他专业群体。最近几年,学院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作为教育部全国监测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100所高校之一,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雇主认可、高满意度。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组织及招生规则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招生工作。

(二)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只是、开放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德、智、体、艺、劳综合测量,按各省(自治区)、市政府)投资政策,录取将根据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

(1) 福建省

普通考生:常规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提交的录取模式。

艺术考生:常规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均实行根据考生艺术类别综合成绩的专业平行志愿者录取模式。实行省考阶段艺术类本科批次与高职(专科)批次并行自愿报送,按照对应专业类别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育考生:常规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均实行根据考生综合体育成绩进行专业平行选拔志愿者的录取模式。

年级排名:高考普通考生总成绩排名。实施并行自愿申报和录取之前,首先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然后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的成绩(物理或历史)、重新选择单科成绩最高的科目、然后选择科目,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果位置还是一样,比较候选人的偏好顺序,前者将按顺序优先,如果申请顺序相同,则所有申请都会提交,录取决定将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做出。

艺体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实施并行自愿申报和录取之前,首先,将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然后按高考总成绩、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的成绩(物理或历史)、重新选择单科成绩最高的科目、然后选择科目,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果位置还是一样,比较候选人的偏好顺序,前者将按顺序优先,如果申请顺序相同,则所有申请都会提交,录取决定将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做出。

(二)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落实各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备案规定,在满足招生专业公布的学科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群体并行自愿备案。我院根据省教育考试局提供的考生名单进行录取,根据“分数优先”,按照“择优录取”和“所有转专业考生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向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无法被录取,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只转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提款处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报送档案时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3.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根据“分数优先”,招生遵循“随选就读”和“所有转专业考生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向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当考生填写的主要选项均未被录取时,如果你遵循专业调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转专业名额未满;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将被撤回。

4.录取后,按照省教育考试局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我们学院的职业志向没有年级差异。

6.入学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7.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2023年相关文件要求执行。8.我院安排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每个专业没有英语口语测试要求。

9.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报名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由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批准,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200元/人每学年。学生宿舍已安装空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970元/人、1090元/人·学年 1100元/人·学年。如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新文件规定,新文件规定即将实施。

(二)学费、住宿费的退还方式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规定执行、财务部、按教育厅联合发布的闽物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三)考生被录取后,需遵守《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适当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和学生福利

(一)被录取的学生为国家计划招生,当学生毕业时,教育部统一颁发并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文凭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大学生奖学金的主要形式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个人奖(专业技能标兵、创新创业标兵、精神文明标兵)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每人4500元),一般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800元);退役军人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补助3300元;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在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七、招生联系信息

招生电话号码:0596-2525888 0596-2028007

传:0596-2028007

投诉热线:0596-2525690

学院网站:http://万维网.零碳.cn/

招生网站:http://zsb.零碳.cn/

招生办公室公众号:zcvc1905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相城区西洋平路27号

邮政编码:363000

八、补充规定

如果本章程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法规、规定与相关招生政策相冲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规定及相关招生政策为准。

我们医院没有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报名、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致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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