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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胡珏宁2024-10-09 15:57:41

2023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入场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助学金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职业学院职业招生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旨在供社会公众了解天津体育职业学院的相关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主要渠道,是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学校代码:14599

学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一所国有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学院,位于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是天津市第一家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的体育训练中心、职业教育、《体育科学研究》三一高等体育职业学院,总面积 311.5英亩,建筑面积68632平方米。

学院教学、先进的培训设施,进行运动训练、运动健康与康复、体力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电竞运动与管理五个专业及运动训练(足球)、运动训练(排球)、运动训练三个专业方向(滑冰、滑雪、轮滑);15个校内实训室和120多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院以市场多元化人才需求为培养目标,就业创业导向,实施“工学结合”、学习与训练同步、平台培训、“模块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多纲教学”、多个教室教学、多能力辅导、多维度评价、“多证就业”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国内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搭建更多人才培养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就业渠道。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采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有党委书记一名、Dean 担任团队领导,取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纪律检查、学生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招生相关重大事项。除了,组织领导我院招生工作、咨询、信访、来访等。

第五条 学院设有教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身份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各省份规划、自治区、各市主要招生计划,向各省份提交、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这对学生有好处、一个愿望就够了、录取分数线高的省份、自治区、适当调整直辖市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4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我院招生遵循公平原则、只是、开放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通过了体育考试,主要录取依据是根据考生申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美德、智慧、身体、美丽的、综合劳动评估,首选。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候选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 高校实行序贯志愿的省份,学校招生遵循优先录取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填写的院校顺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仅当省份、自治区、当市公布的第一批最低控制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只有申请我们第二选择的候选人才会被录取,等等等等。实施并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招生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细则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将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偏好顺序进行。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那就是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等等等等,直到最后的专业选择。当考生所选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对于那些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可调整至空缺专业;对于那些不服从调整的人,提款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招生实施“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喜好排队入场的原则。

第十一条 北京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天津、山东、海南及其他省(区)、市)招生相关要求:

1.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及其他省(区)、市)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执行。

2.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院学科要求。当提交分数相同时,按省(区)、各专业招生按本市确定的同级排名规则进行)。

第十二条 加分考生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情况下,省级优秀学生优先录取、优秀学生干部、获得“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考生所在省份是否有相关规定,落实全省要求。天津市考生应当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如果江苏省考生成绩相同,学术水平测试所选科目成绩较高者将被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天津地区考生,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的精神、只是、开放原则,普通高考语文、数学、3外语成绩是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首选。如果考生的提交分数相同,然后依次比较语言、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候选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学院接受各省订单、自治区、市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函。

第十七条 申请运动训练、运动训练(足球)、运动训练(排球)、运动训练(滑冰、滑雪、轮滑)、体能训练专业考生有下列身体状况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完美或身体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身体缺陷。

第十八条 学院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没有其他语言可用,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考生应仔细填写表格。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持有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名者,你应该向大学申请休假。未请假或逾期未请假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新生入伍受国家政策约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初审通过后即可获得学籍,审查中发现该学生有舞弊行为、参与徇私舞弊、渎职等案件,认定不符合审查资格,应取消学生身份。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学生。

第二十二条 学院享受天津市普通高职学校国家奖学金政策,还有来自学生所在国的助学贷款和专门为贫困家庭学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审核符合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请上级机关审查。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天津体育职业学院高职招生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规定,全部废除,均受本章程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体育职业学院顾问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时的参考,不是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邮政编码:301636

联系电话:022-68569013、15922156134、18622074223

监控电话:022-68569010

搜索网站:https://zsxx.tjvcs.cn/

电子邮件:tzyzs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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