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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宋紫宁2024-10-09 20:58:36

2023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湘潭医疗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的精神、公平、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概述,首选。

第九条 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在线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新高考类别分类招生。

第十条 我校除助产专业外,只招收女学生,其他专业考生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均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但没有身高体重要求。

第十一条 根据省(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报考比例。

第十二条 高考成绩符合备案条件时,对于实施并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学校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生;对于实施自愿订单的省份,当第一选择不够时,录取非首选的在线候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网上申请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规定、区)教育考试机构关于志愿填报顺序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当招生过程中各专业在线生源存在较大差距时,在总体规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

第十四条 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根据自愿成绩录取,也就是说,将优先满足候选人的第一专业偏好,如果第一大选择不能满足,然后分别按照第二个、三等专业按照成绩顺序录取。当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候选人排名规则以候选人所在省(自治区)为准、直辖市考试机关规定实施。

第十五条: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愿望不能得到满足时,如果你遵循专业调整,然后,考生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自己的喜好转入未完全录取的其他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或进行专业调整但各专业已满额的,将予以退学。不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规定的考生,将予以撤销档案。

第十六条 各专业无附加考试要求或相关科目成绩的特殊要求;测试语言没有限制,但学校只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的教学。

第十七条 认可省教育考试机构当年公布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中的加分。

第十八条 除特殊指定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入学手续完成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局公布的录取查询方法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之日起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审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请假须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0731-58519123)申请。报名截止后14天,未按规定报到并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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