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蚂蚁

2024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杨馥欣2024-10-10 19:35:21

2024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个人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规定,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入场规则及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个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通知》(鲁教函[2023]28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原则、只是、民众、“择优”原则。

第三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候选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章程:13007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水平:专家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职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个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综合评估,讨论并决定单独招生、招生工作重大问题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自主招生、综合评估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个人招生、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独立招生、招生考试综合评价组织架构,负责提案、参加考试、评分及成绩审核等。

第十四条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计划750人,其中普通类730人,20名退役军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5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可查询学校官网(http://万维网.j.教育.cn/)另行公告。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可在学校官网查询(http://万维网.j.教育.cn/)另行公告。

第五章 招生与志愿者申请

第十七条 报名对象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工作者单独招生,报考社会工作者应取得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放。

第十八条 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才可以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政治、道德、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及男女比例要求:无语言限制(学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九条 免予审查的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以上专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含同等荣誉)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人员,您可以直接向我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公告无异议后,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入学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学校及专业志愿者申请表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至2月23日期间录取,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平台(网站:http://wsbm.sdzk.cn/gzdz/) 选择院校和专业。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根据春季高考申请的专业类别选择专业,您选择的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您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位考生可根据专业类别申请1-3个专业偏好,您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章 注册信息公示、注册过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信息公示

正确注册并获得我校单独录取、综合评价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根据省教育厅另行录取、招生过程综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信息。

第二十二条 报名及缴费方式:

2024年参加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还须于2024年2月26日至2月27日登录我校官网(网址):万维网.j.教育.中文)。通过“一动”、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缴纳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适应性素质测试报名费、考试费。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用按照省发改委规定执行、省财政厅要求征收。

第二十三条 打印准考证:

付款成功后,考生可登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单一招生”、《综合评价管理系统》将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打印准考证和考生报名表。

第7章 考试

第二十四条 个人入学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考试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43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数200分,原成绩计入总成绩。

(一)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自主组织,考试将以在线笔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为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200分,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

(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考试原则上由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根据需要可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者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考生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得到招聘机构认可,考生实际成绩将计入总成绩。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时间和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发文。技能考试成绩由技能考试考试机构公布,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各单项院校提供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单次招募退役军人候选人。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素质测试,总分是300分,重点考核候选人的综合能力、职业潜力等。综合能力重在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沟通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职业潜力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理解程度、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应用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未来的学生应该学习并从事某一专业(职业)。

第二十五条 招生考试科目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录取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占4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总分是300分。

2.职业适应性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力。综合能力重在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沟通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职业潜力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理解程度、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应用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未来的学生应该学习并从事某一专业(职业)。

第二十六条 考试时间及安排

1.考试时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普通)高职院校(专科)文化素质考试将于2024年3月1日至3日举行,2024年3月1日至3日对单次征募退役军人进行人力素质测试和综合评价。考试形式暂定为网上进行(考生可关注我校官网www.j.教育.cn或“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具体考试(测试)方式、综合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告)。

2.考试安排

考生本人通过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个人招生”、综合评价管理系统《打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根据门票上的时间和要求,登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单一招生”、综合评价管理体系》,按规定要求和方法参加考试。

3,具体请关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第8章 入场

第二十七条 入场规则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坚持公平、民众、录取遵循公平择优的原则。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之间互换使用。

1.个人招生:按专业类别划分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仅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其中一项的考生,不予录取。春季考试类别中,优先考虑符合免试条件的各专业考生,然后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综合评价录取:划定各专业的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于资格线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于学生资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转入招生计划。

4.考生根据自己的类别填写专业,可同时申请1-3个专业志向,假设“专业是否调整”。如果您同意调整,请选择“是”,但申报的1-3个专业不予录取,并且候选人的分数高于其所属类别的合格线,他们将转入计划下的任何专业;如果您想遵守调整,请选择“否”,但其中1-3个申请选项不能被录取,无论候选人的分数是多少,全部将被摘牌,未被录取。

5.不经考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网上报名,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信息网(ao.j.教育.cn)下载《高职单独招考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提交、将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其他文件邮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57300),同时将拍照或扫描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ao@dykj.教育.中文。(考生保证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向学院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7.考生被录取后,不准参加2024年山东省春季赛、夏季普通高考统一考试(含体育专业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对录取考生的综合评价,春天与正规院校、夏季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8.通过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9.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和高职院校(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全日制培养。

第二十八条 监督和投诉

确保招生公平、只是,学校纪检监察室规范个人招生、招生工作综合评价、全程督导。如果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您可以在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投诉电话:0546-6881318。

第九章 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收费标准根据办学成本等因素确定。退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 30 条 学院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多种助学方式,帮助学生无需等待即可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和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及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据省财政厅消息、省教育厅等5部门颁布的《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三十一条 个人招生、春季新生入学及参加情况综合评价、夏季高考新生一并录取,录取后,学院将按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者复试中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符合学院其他毕业条件的,颁发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借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悬而未决的事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官方网站:http://万维网.j.教育.中文

支持热线:0546―6876888 6883181

监控电话:0546―6881318

传真电话:0546―6881616

电子邮件:ao@dykj.教育.中文

邮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邮政编码:257300

2024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咨询QQ群:642805378。

2024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685952648。

本章程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