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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李月婷2024-10-11 21:55:54

2023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开展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学生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的、公平选拔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开展高职院校(专科院校)自主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通知》(鲁教函[2022]2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海洋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三条 日照职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只是、民众、“择优”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第六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专家

第七条 类型:私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日照海洋工程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个人招生和招生工作综合评价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项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应当对个别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的、只是。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主要的

第十一条 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为1900个,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单独招生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380个,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将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招生计划可以在招生类别和专业之间转移。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到时间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自主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者应取得高中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放。

凡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实行全日制培养。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才可以参加个人招生或者综合评价招生。参加个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期间报名,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平台上选择我校及专业。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根据春季高考申请的专业类别选择专业,您选择的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您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参加个人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我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费用缴纳安排,请考生注意查收。考生成功缴纳考试费用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测试方法和安排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方式:

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43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数200分,原成绩计入总成绩。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考试安排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至2月27日。

2.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获我校认可,考生实际成绩将计入总成绩。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质检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综合评价录取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

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第十五条 检测方法:远程网络测试。

1.自主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的考试形式为在线测试,题型主要为选择题和论述题,试题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

2.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测试形式为在线面试,考试题型以问答题为主,试题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力。

3.自主招收退役军人的面试形式为网络面试,主要是问答题,注重考核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力。

4.特别提示:个别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学期的考试、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录取。凡向我校提出申请的考生即视为已确认了解本规定。

第7章 命题、测试和标记

第十六条 提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提案,并对试题严格保密。

第十七条 检测: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鲁教函[2022]28号)精神。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的测试过程管理,严肃作风纪律检查。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评价:学校将科学合理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披露和业绩披露力度,确保检测评估工作的公平性、透明的。单独招生文化素质在线考试由考试软件系统直接评分、评分,招生质量测试或面试测试的综合评价,由考试评审人员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

第八章 入场规则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负责的制度,公平地、只是、开放原则,首选。

第二十条 个人招生及录取原则: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原成绩之和。当总分相同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包括两部分成绩。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按照其中一科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排序。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原则上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退役军人考生根据能力倾向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录取原则: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组成。当总分相同时,在质量测试或面试中取得高分的候选人将被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类别和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可以调整。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转入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尊重考生填写申请表的意愿。导航技术专业、海洋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建议女生认真填写表格,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第二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正常听力,色盲 色弱,心脏、肝脏正常,其他身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通过招生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我校不接受考生因个人原因退学。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补贴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收费标准根据办学成本等因素确定。退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行证奖励、贷款、帮助、维修、多种助学方式,帮助学生无需等待即可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和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及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据省财政厅消息、《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及相关学校规定由省教育厅等5部门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与颁发证书

第二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将实行“不录取”政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须提供个人纸质档案,未经授权不得打开纸质文件、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为止。凡被发现有伪造考试材料的、体检中的冒名顶替者或欺诈者以及其他欺诈行为,按有关规定清理。资格审查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根据招生规定作出决定。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冒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考生高考报名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若因任何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服从国家及上级政策。悬而未决的事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考生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的,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讲解。投诉联系电话:0633-8672001。本章程规定的内容与山东省有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学院网站:万维网.雷兹梅夫克.com

电子邮件:zhaosheng@rzmev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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