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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刘洋2024-10-12 13:29:29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入场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助学金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标准代号:10724;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都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第三条 学校简介: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外国语学院之一、西北地区主要外语门类齐全的大学、国家西部地区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在建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非通用语言学生提前分批招生的院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立高等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水平:大学本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历和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主管的普通高等教育文凭;具备授予学位资格,西安外国语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上级招生政策的落实,协调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并做出有关招生事宜的决定。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定,领导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拟服务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统筹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学生素质、历年计划的编制等因素,制定省份、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省份不平衡,预约方案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一条 各省(市)学校、隶属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部门的招生规定。公平地、只是、开放为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二条 学校以省(市)、转学比例由学区公布的计划和学生的申请情况决定。志愿者按批次提交,齿轮调节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齿轮调节比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关于省份的享受、城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加分考生,按政策加分,提交后,考生将根据提交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校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清分”录取制度。

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在安排专业时,按照申请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申请成绩由学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规则生成、我校收到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显示的实际提交成绩(含小数部分)。当提交分数相同时,用外语、中国人、数学、综合(文科综合、综合理科)成绩按照录取顺序。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告为准;当提交分数(含小数部分)相同时,参照所在省份相关排名政策执行,如果您所在的省份分数不一样,然后用外语、中国人、录取顺序根据数学和3门选修科目的总成绩确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专业,须参加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通过专业课程考试,文化课程成绩必须达到艺术类本科生招生控制分数线。如果招生省份的艺术类在设置志愿者的批次中实行平行志愿者,录取规则按照学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执行,首选;若招生省份艺术类在一批志愿者设置为非平行志愿者,然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程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应用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照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和排名确定选择。

陕西省戏剧影视文学申请、广播电视导演、广播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在通过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基础上,录取是根据学习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文化课成绩与排名相同的,按照专业课成绩降序录取。

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程考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中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照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和排名确定选择。

第十七条 自愿申报批次顺序,当第一志愿学生不足时,学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的候选人,录取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数量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

已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选择的学生、凡愿意遵守各项专业调整的考生,将通过调整录取。专业调整原则: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调整。

第十八条 学校与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德语+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四年制课程,实施双校区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第二学年,三、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四年。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评估,满足毕业要求,获得西安外国语大学德语专业毕业证书,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双方各自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联合学士学位,西安外国语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单位,不再单独颁发学位证书。高考仅接受填写本项目申请表的考生。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男孩和女孩的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外语要求: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翻译、“德语+法律”(本科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语言。

考生体检标准:据教育部称、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格:新学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审查不合格学生,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学费及补助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按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习、困难津贴、结合学费减免等方式的激励和资助体系。新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

国家补助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军人每人每年领取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对兵役学生的教育援助:每名学生每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2000元。

学校经费

校内奖学金:1000-3000元/生/年。

工作学习: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缴纳。

社会救助

校友基金会奖学金和助学金计划:颐和奖学金、似鸟奖学金、索安奖学金、封丘助学金、安和生助学金等。3000-6000元/生/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省有关招聘政策不一致的,符合国家和省招聘政策。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国都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8

支持热线: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学校网站:http://万维网.西苏.教育.中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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