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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李朵雯2024-10-13 09:30:34

2024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个人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规定,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入场规则及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为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通知》(鲁教函[2023]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动技能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工作综合评价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柱峰路299号 邮政编码:271000。

第六条 学院的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校级别:专家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4年单独安排招生计划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将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大学招生简章、通过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入场规则

第十三条 申请条件。

(一)参加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报名夏季招生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个人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单独招生,申请考试,社会工作者应获得高中文凭或同等学历。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放。

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在县(市)登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体检医院。因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参加个人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至23日报名,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平台(网站:http://wsbm.sdzk.cn/gzdz/) 选择院校和专业。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根据春季高考申请的专业类别选择专业,您选择的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您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以填写我院3个专业偏好。网上注册成功后,考生须登录学院网站(http://万维网.斯维克特.com) 支付考试费。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用按照省发改委规定执行、省财政厅要求征收。

第十六条 签署承诺书。请考生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承诺书》,确认后参加考试。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个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3 日。

(二)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

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43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数200分,原成绩计入总成绩。

我院组织文化素质检查,考试科目是:语文和数学,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专业技能考试是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办,考生实际成绩将计入总成绩。技能考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敬请期待。

2.综合评价录取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考核”的方法。我院组织文化素质检查,考试科目是:中国人、数学、英语(小语种考生参加政治考试),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三)检验方法

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将在线下进行。

第十八条:问号。

(一)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准备命题、标记。

(二)考试成绩的确定。

1.单独招生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原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2.综合评价录取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占30%)组成。

第十九条 免予审查。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以上专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含同等荣誉)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人员,可以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并公告无异议后,无需考试即可进入相应专业。

(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似。

(二)资格审查。学院将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保留副本并加盖学院印章。

(三)学院将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本公告无异议的候选人,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入学手续。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公平、只是、开放原则,首选。

(一)学院遵循“分数优先”、遵守“自愿”规则,招生按照考生的喜好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类。

(二)学院立足各专业实际教学实践,结合候选人意愿,及时调整专业类别和专业规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不服从调整的专业志愿者,取消转学入学资格。

(三)相关类别学生资源不足的,学院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调整专业规划,将剩余计划转移至其他专业使用。

(四)综合评价录取、单独招生、校企合作类别招生专业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1.对于在线获得资格的候选人,遵循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无法实现其主要愿望,专业调整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规划中的空缺职位进行专业调整,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未完全录取,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当考生总分和偏好相同但不能全部录取时:(一)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逐一比较分数,单科成绩最高的学生将被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二)单独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根据语言、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逐一比较分数,单科成绩最高的学生将被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宣布无异议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入学手续,发送录取通知书。

(六)单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有其中之一,未被录取。

(七)单独招生、对录取考生的综合评价,他们将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学期的课程、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招生。单独招生、对录取考生的综合评价,春天与正规院校、通过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补贴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遵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退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行证奖励、贷款、帮助、维修、多种助学方式,帮助学生无需等待即可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和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及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据省财政厅消息、《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及相关学校规章由省教育厅等5部门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与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办政、文化、健康等方面入学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者复试中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向上级部门汇报,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通过考试,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副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8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打击机构或个人冒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学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凡是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接受全日制培训。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考生对录取或其他因素提出疑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投诉。电话:0538-2182777。

第三十一条 本条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互联网技术电话:0538-2182032

监控电话:0538-2182577

传真:0538-8501550

网址:http://万维网.斯维克特.com

电子邮件:28931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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