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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吴雨欣2024-10-14 12:19:01

2024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规定,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入场规则及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据教育部称、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规定。

第二条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开放招生工作,经学院纪检部门及全体考生验收、父母、社会监督,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家标准代号:13952

3.陕西省招生代码:8144

4.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级别: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6.学术体系:三年

7.证书类别:普通大专文凭

8.学院地址:安康市国家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政编码:725000

学院网站:万维网.AKVTC.中文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7555 8177666(传真)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在教育部注册、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院校、全职和兼职是互补的、一所兼顾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的综合功能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高新区。占地630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是省级安全校园、文明校园、智慧校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725万元以上,校园内有、涉外专业实验实训室、每个实习基地超过100个,教学电脑2000余台,图书馆藏书超过 500,000 册。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79人,专任教师488人,在:具有高级职称16人、副高级职称124人;硕士201人,拥有“双师型”教师222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技术专家、12名教学名师。“十三五”时期,教师荣获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奖项50余项,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院提供医学和保健课程、教师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35个专业,医疗健康、教师教育、工程技术、经济贸易管理、现代服务业与其他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组、学前教育专业群是在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全日制高职学生1.30,000人。是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项目培训机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每年有近万人参加继续教育。

学院是安康职教集团董事长单位,成立安康职教中心,在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是高职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位于招生办公室。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招生章程草案,公布招生政策,接受咨询;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新生入学及入学资格审核。

2.教务研究室的职责是制定高职院校招生专业、课程、新学籍注册及其他事宜。

3.党政办公室的职责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规定。

4.学生事务部的职责是制定学生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制定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办法并牵头实施。

5.财务部负责制定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6.纪委的职责是制定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违规及违纪案件。

高校招生工作以教育部为依据、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省级招聘规定。学院不私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流程

第七条 候选人的报名资格:

1.凡报名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或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2.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八条 考生录取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00 至 3 月 18 日至 17 日:00 大学申请。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万维网.斯尼阿.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https//:万维网.潜行.com),提交入读我们学院的申请。

第九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申请成功后,我应该,2024年3月15日至22日登录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网(网站:http://万维网.AKVTC.cn/zsc/),在《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登记管理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专业,打印您自己的入场券。

第六章 考试考核时间、地方、内容及分数计算方法

第十条 考试考核时间

2024 年 3 月 23 日 上午 8 点:30-10:30 文化素质测试

上午 10 点:50-11:50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上午11点:50-12:30 次采访

第十一条 检测、考核地点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市国家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第十二条 检测考核内容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满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400分,文化素质与职业适应(技能)测试时长50分钟。

1.普通高中毕业生: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即总成绩=高中学业能力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主要以学生报考的专业测试标准为准,表现专业精神、实践技能和面试,重点考察自己的性格和思维品质、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弹力、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

对于“三校生”等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我院组织,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内容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职业技能考试包括职业能力考试、技术技能测试和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参加笔试,注重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考试以教育部颁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须接受操作检查,充分展现工作技能、通用技术及其他内容。面试通过问答形式考验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弹力、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

3.根据2023年8月4日公布实施的《陕西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暂行办法》,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无需进行读写能力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第十三条 积分计算方法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考核评分采用600分满分制。

1.普通高考考生(含普通高考艺术考生),高中学术水平课程共6门(不包括通用技术),分为四个等级(A为33分,B为28分,C为23分,D为18分),所有满分按200分计算;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按400分计算。

对于“三校生”等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满分按200分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满分按400分计算。

所有有意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所有申请者必须参加与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考试。考生可以报名参加 1 项或多项专业考试,但每个专业考试只能参加一次。

第七章 入场规则

第十四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的总排名进行录取,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候选人的申请偏好录取,淘汰率不低于实际报考人数的3%,确定招生人数,直至招生计划完成。专业录取以“成绩第一”为原则、“遵循志愿服务原则”,全部满足考生第一大偏好。

第十五条 我院对高职分类考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由教育部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

第十六条 我院预计于2024年4月7日开业:00前,高职分类考试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提供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科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七条 首次公开预录取的考生应当于2024年4月7日报名:00后至4月12日17:请于00点前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进行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 首次预录取考生报到后,我院,如果招生计划还有空缺,前期在我院参加考试,所属院校已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库且未在其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您可以到我校进行补充预录取。我校补充预录取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4日:00。我们学校将于2024年4月14日举行:00前,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将补充预录取考生信息及补充预录取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预科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已补发预录取公告的考生应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7日期间报名:请于00点前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报到。逾期入院将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入院资格。

第二十条 已报名的候选人,我校将于2024年4月18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各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名单。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习、困难津贴、结合学费减免等方式的激励和资助体系。新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补助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军人每人每年领取3300元。

4.国家对兵役学生的教育援助:每名学生每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6000元。

5.助学贷款:我院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向学生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之一,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经济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大学资助:

1.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

2.助学金:贫困生1500元/年。

3.紧急补助:1000元/次;特困补助:500元/次。

4.工作学习: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给予相应报酬。

5.学校将为学生在校期间购买学校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支付。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据教育部称、省教育厅、省级招聘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须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章程解释权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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