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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李月婷2023-06-07 11:46:39

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根据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招监”原则,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现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市)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确定转学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训要求,可进行专业调整,学校原则上不撤档。

第十五条 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加分,学校承认考生最高分之一,最多20分。所有加分、高考加分不得用于学校非安排省(区)、市)招生计划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确定录取专业(类别)时,以候选人的备案结果为准,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归档结果相同时,按省、city)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提供同分排序规则,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下同)专业高者优先;高考文化总分也一样,专业相关科目(数学+理工科综合),文史课语文+综合,下同)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预留方案录取。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一”:1在按专业自愿录取排队原则范围内”。

第十七条 不能满足全部职业愿望的应聘者,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将转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满足全部职业意愿,不服从职业调整的考生,后台文件处理。

第十八条 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艺术(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备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3年相关类型招生简章。

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分批次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公安班提前分批录取或分省(区)录取、市)相应批次录取,实施首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线或特殊类型控制分线,只招录志愿公安专业的考生。学校不自主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各省(区)、市)无特殊要求,以普通高考成绩为准。考生身体条件要求:1个.五官好、面部特征和缺陷,无肢体残疾;2个.没有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个.男性候选人的身高必须至少为 1.68米,女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4个.双耳听力正常;5个.没有口吃;6个.无传染病。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男女比例控制要求,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各省(区)男女生招生计划、市)分别。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按照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外国语言文学(含英文)、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方向)、日本人、俄语、法语]只招聘该语言和英语的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完成的招生生源计划,在学生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如果志愿招募结束后没有足够的学生满足要求,学校可调整招生计划至生源充足的外省(区)、城市)入场。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二十四条 考生拟录取结果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及时列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众号公示。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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