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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录取规则

李朵雯2024-04-24 09:41:04

2023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录取规则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嘉庚学院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单位、市政府)和申请我校的学生来源决定转学比例,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100%,实行非平行自愿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120%以内(内蒙古除外)。

第十六条 录取普通类时,除内蒙古以及实行“专业(类别)+学院”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各省(自治区)、各市)专业申请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所有转专业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向的考生)”,无等级差异。所填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你服从专业调整,根据成绩等情况调整至未录取的相关专业,其中,以“学校+专业组”为基础的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学校的专业组内进行调整。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愿望、并且不服从调整,提款处理。如果出现平局,按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按“招生方案一”招收内蒙古普通学生:录取将按照“专业选拔队列录取”规则在1范围内进行录取,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志愿者申请及录取规则等信息。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普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类)+学院”模式或“学院+专业组”模式录取。考生可向省招生部门咨询志愿者申请及录取规则等信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科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科要求。各省按“学校+专业组”模式报考,对候选人进行专业调整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通知。

第二十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是基本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体检要求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外,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不限。除英语外,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还包括日语。

第二十三条 专业同分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的指示执行、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果福建普考或艺术考生成绩相同,按照福建省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如果考生分数相同,普通专业录取时,优先考虑申请分数较高的学生(包括平行志愿特征分数或相同排名);如果归档点相同,高考原始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原来高考成绩一样,原则上根据语言、数学、英语、综合(各省高考综合改革选科)单科顺序及分数顺序从高到低(注:“3+3”高考综合改革各省“综合”科目首先看所选科目单科成绩最高的考生,让我们看看下一个最佳结果;“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一遍,选择科目(单科最高分)。

如果以上结果还是一样,录取将根据学术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进行。

各个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存在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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