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高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录取依据是根据考生申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程成绩,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首选。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候选人及社会监督。
第九条:实施令志愿省份,录取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考入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仅当各省、自治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首选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只被第二志愿大学录取的考生,等等。实施平行自愿省份,招生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细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是否有相关规定,按全省招聘要求执行。
第十条:专业自愿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也就是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录取将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偏好顺序进行。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那就是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等等,直到最后的专业选择。当考生所选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对于那些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可调整至未记录的专业;对于那些不服从调整的人,进行回档处理。职业愿望没有等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招生《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喜好排队入场的原则,具体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天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山东、海南、河北、辽宁、重庆、湖南、湖北、江苏及其他省(区)、市)招生相关要求:
1.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重庆、湖南、湖北、江苏及其他省(区)、市)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执行。
2.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重庆、湖南、湖北、江苏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我校学科要求。当归档结果相同时,按省份、市)确定专业录取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二条:政策加分考生报名,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同等情况下,省级优秀学生优先录取、优秀学生干部、荣获三好学生、英语等荣誉称号、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考生所在省份是否有相关规定,落实全省要求。江苏候选人投票得分相同,学术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较高者将被优先考虑。
第十四条:致天津考生,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的精神、只是、开放原则,普通高考语文、数学、3外语成绩是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首选。如果考生成绩相同,然后依次比较语言、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据教育部称、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审查和审查候选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所有主要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授课,使用小语种的考生请认真填写表格。
第十七条:学院荣获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考生名单后,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通过特快专递发送。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入场规则
第九条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开选拔、开放程序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各省(区)执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
入场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
第十一条 录取依据。我院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考生意愿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本着公平的精神、只是、开放原则,对于申请我们学院的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各省(区)执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颁布的相...
第七条 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录取...
第九条:高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只是、开放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主要...
入场规则
第十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
第九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开放程序的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
入场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教育部和省执行部、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
入场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国家教育部、省部委组织实施、自治区、各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