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蚂蚁

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李朵雯2024-04-24 15:00:49

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开放程序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省招生监管”工作机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及招生政策,和本宪章的规定;主要录取依据是根据考生申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程成绩,概述,首选。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市町村)原则上不超过105%,服从专业调整并符合我校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不予退学;其他省(自治区)、市町村)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报考考生专业配置办法:

1.一般专业选择方式是“分数优先”和“所有专业转学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向的考生”来确定专业。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对于提供排名的省份,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排名进行;未提供排名的省份,理工科和综合改革类分为数学、中国人、外语、综合科目或优先科目成绩排名,文学和历史类别按语言划分、数学、外语、学科综合成绩排名。

2.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偏好均未被录取时,对于那些服从专业调整的人,择优调整,适应招生未满的专业;对于那些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被撤回。实施“大学专业组”的省份填写申请表,只能转入未完全被同一“学校专业组”录取的专业,不会进行跨专业跨组调整。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遵循“招生方案一”:1 按照“重大志愿者队列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区)、市政府),学校将按照省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者。正在招募或调整志愿者的考生只能分配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我们收集志愿者,我们仍然无法完成计划,其余计划将分配给学生资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市政府),据有关省(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规划和措施。考生选科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别)规定的选科要求。对候选人进行专业调整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的政策、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加分、减分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招募福建省地方专项项目,招生对象及资格、志愿者设置和招生程序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福建省对49家有基础财力的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简称“定向委培训生”),其招生目标、入学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被迎新委员会录取后,培生需要联系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训协议,签订有针对性的培训协议即可报名,在校期间不得转学、改变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十九条 支持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学校继续招收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的高考成绩和职业愿望等,按照学校专业配置原则进行配置,直接确定录取专业。完成预科课程后,不再需要专业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照教育部、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执行。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