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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杨馥欣2024-05-14 15:24:45

2023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原则,在省招生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招生部门备案规则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志愿者按批次提交,资产负债率不超过公告计划的120%;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原则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自愿申报批次顺序,当首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学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的候选人。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数量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未完成的项目将招募志愿者。若招募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转移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对待享受各项加分政策的学生(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国家高考加分项目),奖励积分及档案升级按省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备案时出现评分相同的,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所有高考加分和积分不适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特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募、高水平艺术团等各类人才招聘。

第十八条 学校对待注册考生,采用“提交优先”,按照“考生意愿”(即“分数清晰”)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无设定分差(含内蒙古自治区)。当主要招生分数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除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比较顺序为理科、工科、综合理科)、数学、中国人、外语,文学与历史 数学、中国人、综合艺术、外语)。不能满足全部职业抱负、不服从职业调整的考生,提款处理。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招生按照本省公布的方案和相关措施执行。考生所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科目范围的要求。当专业录取分数相同时,顺序比较数学、中国人、外语成绩,然后比较所选科目和相关结果:

实施“3+3”模式各省份物理比较顺序、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历史、政治、地理;

实施“3+1+2”模式省份对比顺序为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政治、地理。

专业调整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二十条 我校高校专项规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团等特殊工种招聘,按照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的相关招生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五年制专业除外)、药店、公共行政、药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护理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谨慎申请。

第二十二条 我校对往届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对候选人负责、本着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色盲、色弱考生及其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不予录取医学类专业;无法准确识别红色、黄色的、绿色的、蓝色的、任何颜色的紫色电线、按钮、信号灯、具有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共管理专业。不鼓励躯干或四肢有残疾的考生报考医学专业,否则很难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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